招标采购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训室课堂教学质量智慧诊改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训室课堂教学质量智慧诊改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JGP-2025-B-109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北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城市职业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训室课堂教学质量智慧诊改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城市职业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训室课堂教学质量智慧诊改系统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城市职业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训室课堂教学质量智慧诊改系统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城市职业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训室课堂教学质量智慧诊改系统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碰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11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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