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榆林高新区水务2025年度净水厂生产药剂采购货物项目
榆林高新区水务2025年度净水厂生产药剂采购货物项目
(招标编号:SXHS-2025-3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榆林高新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净水厂生产药剂采购货物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榆林高新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度净水厂生产药剂采购货物项目,采购常规药剂、应急药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单价招标,根据实际使用量如实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高新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净水厂生产药剂采购货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林高新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净水厂生产药剂采购货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对采购清单中部分要求的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药剂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换证期间须提供相关管理机构的证明文件)。
(1)投标为生产厂家应具有: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资质证书、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2)投标人为授权供应商应具有:对应的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资质证书、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营业执照)。
注:投标人所供药剂必须符合本次招标内容中各类药剂的主要指标及执行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国家 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化学药剂:
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投标人须提供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投标人须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7、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信用报告下载时间须为从招标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5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30日17时00分
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1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11时30分
开标地点:榆林市
七、其他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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