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中科豫财库尔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80万吨煤矸石零碳智慧循环利用生产基地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中科豫财库尔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80万吨煤矸石零碳智慧循环利用生产基地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中科豫财库尔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80万吨煤矸石零碳智慧循环利用生产基地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42000万元,招标人为中科豫财(库尔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为项目占地约136亩,总建设面积约45200平方米,利用塔什店镇现有煤矸石等固废进行再生处理,建设年产2条10万吨陶粒砂生产线、4条20万吨水泥胶凝材料生产线,预留煤矸石制备粉煤灰、陶粒等生产线。建设内容为建设破碎均化车间、脱硫脱碳车间、配料粉磨车间、造粒筛分车间、煅烧车间、成品储运车架,配套循环水压缩空气设备、办公区、宿舍等基础设施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科豫财库尔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80万吨煤矸石零碳智慧循环利用生产基地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科豫财库尔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80万吨煤矸石零碳智慧循环利用生产基地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且
(1)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经理姓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经理姓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的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
施工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5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
(2)投标人在近5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业绒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6、人员要求:设计各专业配置合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配置合理。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④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
8、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5日10时00分到2025年09月30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30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招标文件售价: 20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开票,请提供开票信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15日11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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