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公告*通知】
(招标编号:JXZ-25BS36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 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公告;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磋商公告
受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Z-25BS361
采购内容:选聘律师事务所,为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人”)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20 亿元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债券的注册和发行阶段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采购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0 万元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拟注册发行债券到期,注册阶段从进场开始 15 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质量标准:优质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及招标人需求。
二、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证监会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并且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律师团队: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执业经历应在 8 年及以上;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 3 人,有一定的法律服务经验,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除项目负责人之外的项目团队人员执业经历应在 2 年及以上。拟派律师团队人员提供本单位(2025 年)至少连续缴纳 3 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投标人近一年(2024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制度完善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度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保。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
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信息截图,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以为总所或其分所,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总所投标的不得用其分所的人员和业绩等资料,分所投标的不得用其总所的人员及业绩等资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获取地点:线上邮箱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申领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 / 份,售后不退。
注:汇款凭证上应注明 “B361 项目标书款 + 公司名称” 等信息。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人可采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以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注意以下事项:
(1)邮寄地址:吉林省
(2)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要密封严实,如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响应文件出现散包,投标人后果自负。
(3)投标文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收到)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未在开标会议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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