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9月最新招标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数据实时推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9月最新招标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数据实时推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TJBD-2025-G-A9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数据实时推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实际运营需求,有效解决其获取实时收费数据客观的需要,进一步履行路网公司管理职能,以现有车道系统、门架系统为基础,从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其推送通行费收费数据,具体包括门架数据、车道数据及拆分数据。为实现高效数据传递,需聘请第三方开展接口开发以及数据实时传送等相关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数据实时推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数据实时推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对比选申请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8日09时30分到2025年09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5.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获取比选文件,并注明:
1、项目名称;
2、比选申请单位名称;
3、联系人;
4、联系方式;
5、比选申请单位联系邮箱;
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
7、比选文件邮寄地址。
5.2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数据实时推送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比选人为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实际运营需求,有效解决其获取实时收费数据客观的需要,进一步履行路网公司管理职能,以现有车道系统、门架系统为基础,从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其推送通行费收费数据,具体包括门架数据、车道数据及拆分数据。为实现高效数据传递,需聘请第三方开展接口开发以及数据实时传送等相关工作。
2.2标段划分与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分为一个标段,为天津高速路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数据实时推送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满足数据传输服务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对比选申请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比选对未中选人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比选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1。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获取比选文件,或将上述资料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获取比选文件,并注明
1、项目名称
2、比选申请单位名称
3、联系人;
4、联系方式;
5、比选申请单位联系邮箱;
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
7、比选文件邮寄地址。
5.2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逾期送达或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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