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红河州2025年度集群烤房附属设施工程采购项目
2025年度最新资讯:红河州2025年度集群烤房附属设施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Z2501776B05030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2025年度集群烤房附属设施工程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烟草行业投入、资金为主,不足部分由建设主体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受建设主体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弥勒市福城街道卫泸村委会、弥勒市西三镇蚂蚁村委会,具体建设地点由建设主体指定。
2.2计划工期:总工期45天,合同履约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质量保证金退付自然终止。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发布时间为准。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满足现行最新国家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 - 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 - 23 - 2014),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项目以外其他项目的质量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的最新质量验收标准。装修材料需保证安全、环保、优质;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计施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
1标段:弥勒市福城街道卫泸村委会集群烤房附属设施新建项目
2标段:弥勒市西三镇蚂蚁村委会集群烤房附属设施新建项目
注同一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两个标段可以兼投兼中。评标委员会按一标段、二标段依次进行评审。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负责红河州2025年度集群烤房附属设施工程全过程施工,保证服务时效、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工程质量验收为合格。
各标段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标段:弥勒市福城街道卫泸村委会集群烤房附属设施新建项目,建设主体:弥勒市慧叶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资金总概算98.2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回烟房1个,建筑面积222.04平方米;分级棚1个,建筑面积407.46平方米;场地硬化1420平方米。
2标段:弥勒市西三镇蚂蚁村委会集群烤房附属设施新建项目,建设主体:弥勒市蚂蚁村金叶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总概算98.05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分级房1个,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业务用房1个,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场地硬化918.00平方米。
招标规模:红河州2025年度集群烤房附属设施工程采购项目施工及其保修所含全部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最终实际结算内容为准。
招标控制总价(含税):
1标段:1113334.50元;2标段:1166538.67元。
特别说明:该项目为定额补助项目,超出部分由建设主体承担,烟草公司作为项目补贴方,按照烟草项目建设管理规定,接受建设主体委托,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4.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
(2)
①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满除外)
④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⑤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⑥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为准)
注:上述① - ⑥项内容查询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4人员团队资格要求:
4.4.1项目经理:(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含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身份证扫描件;(2)拟配备的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在实施过程中未得到建设主体委托建管机构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人签订合同前,经建设主体委托建管机构核实后,如所用中标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4.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劳动合同、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含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身份证扫描件。在实施过程中未得到建设主体委托建管机构同意不允许作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书面承诺)。
4.4.3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4.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根据企业成立时间按以下要求提供(提供扫描件)
(1)2022年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2、2023、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2)2022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3、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2023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4)202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前一个月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6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4.7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于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5.2网络获取:请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5.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伍佰元整(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0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9时30分。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热点信息
-
9月最新招标:邵阳学院平安校园智慧安防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湖南省时间:2025-0927本项目为银校合作...
-
9月最新招标:2025年阿勒泰北屯分公司在建项目苗木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编号:XJCY20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