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9月最新招标:隆阳公路分局2025-2026年安全效果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9月最新招标:隆阳公路分局2025-2026年安全效果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XTZ-ZB-2025第(786)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隆阳公路分局2025-2026年安全效果评价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限价(费率):效果评价项目费用的1.3%。,招标人为隆阳公路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选取1家效果评价服务机构对隆阳公路分局2025-2026年度国省干线养护工程进行安全效果评价服务。
2.2建设地点:保山市境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范围内所有工作完成为止。
2.4最高限价(费率):效果评价项目费用的1.3%。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方要求。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隆阳公路分局2025-2026年安全效果评价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实施效果后评价;
(2)检验设施的实际使用情况是否达到预期设计目标,做到提升交通安全水平,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根据实地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交通组织进行全面的安全性评价工作,找出影响行车安全的潜在因素并进行识别和分析;
(3)识别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隐患,提出优化改进建议,从而提升公路的整体安全性能和运行效率;
(4)对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防撞设施等设施的功能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分析和验证,结合事故数据分析、运行状况调查以及交通行为观察,评估设施的实际安全效果,并提出改善措施和优化建议;
(5)对项目以及重点安全路段等从运营安全的角度进行安全分析,提出改善建议;
(6)根据实地调查、安全分析等得出公路安全评价结论,评价结论内容应包含总体评价结论、公路安全状况评价结论;
(7)总体评价结论确定公路项自特点及其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分析交通事故原因及交通安全变化趋势;公路安全状况评价结论应确定主要的安全问题和安全改善重点,并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和管理对策;
(8)通过全面的安全性评价报告,帮助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明确安全问题,优化设施配置提开公路的整体交通安全水平,为后续正式通车提供重要保障。
本次磋商划分为1个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内容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定证明文件;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
【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书面声明;
3.1.3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书面声明;
3.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程咨询专业必须包含【公路】、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必须包含【项目咨询】。
3.2.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2.3信誉要求:
(1)磋商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磋商申请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合同纠纷;
(3)磋商申请人未被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磋商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磋商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除外,北京时间);
方式一:现场获取,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至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二:邮箱获取,申请人将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核查,核查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6.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14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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