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三门峡市中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9月最新招标:三门峡市中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MXSZYY-2025-1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门峡市中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三门峡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三门峡市中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中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门峡市中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三门峡市中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资质);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2.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承担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
2.8近三年内承接过至少3个类似规模的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业绩;
2.9供应商应提供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注:
(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8日08时00分到2025年09月3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三门峡市中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三门峡市中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SMXSZYY-2025-14。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内容:劳务派遣服务等事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己落实。
1.6服务地点:三门峡市中医院。
1.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8服务标准:根据项目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资质);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2.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承担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
2.8近三年内承接过至少3个类似规模的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业绩;
2.9供应商应提供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9月30日17时止(国家规定上班时间)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磋商)时间:2025年10月9日10点: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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