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部、长春和辽源分行房地产类(含土地)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关于招标通知】
吉林 2025-09-3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招标人)现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部、长春和辽源分行房地产类(含土地)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部、长春和辽源分行房地产类(含土地)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KGSF(ZB)-20252005-1)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部、长春和辽源分行房地产类(含土地)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有效期:3年
中标人数量:10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采购有效期内预估金额(不含税)3600万,招标人对中标人采购有效期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
1.房地产类(占比90%):
序号 资产类别 业务类型 最高限价(不含税) 房地产类各项占比(%)
1 居住用房 个人信贷业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 按照标准打折收费,不高于4折,且不高于500元/件。 10
2 其他信贷业务 按照标准打折收费,不高于4折。 5
3 处置不良资产(含抵债资产) 按照标准打折收费,不高于4折。 5
4 购买和处置自有资产 按照标准打折收费,不高于4折。 5
5 其他房地产 各类信贷业务 按照标准打折收费,不高于4折。 65
6 处置不良资产(含抵债资产) 按照标准打折收费,不高于4折。 5
7 购买和处置自有资产 按照标准打折收费,不高于4折。 5
注:(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1995】971号)文件执行,且单笔评估业务收费价格最高不超过6万元。
房产评估值(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 5
101-1000 2.5
1001-2000 1.5
2001-5000 0.8
5001-8000 0.4
8001-10000 0.2
10000以上 0.1
(2)报价包含完成服务项目所需的人员差旅、交通、设备损耗及其他不可预见风险等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信贷业务房产评估机构报价为合同执行价格,购买和处置自有资产房产评估机构、处置不良资产(含抵债资产)报价为合同执行期间最高限价,单个项目最终价格以二次竞价成交价为准。
2.土地类(占比10%)
序号 业务类型 最高限价(不含税) 土地类各项占比(%)
1 信贷业务 按照标准打折收费,不高于4折。 90
2 处置不良资产(含抵债资产) 按照标准打折收费,不高于4折。 5
3 购买和处置自有资产 按照标准打折收费,不高于4折。 5
注:(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1994】2017号)文件执行,且单笔评估业务收费价格最高不超过6万元。
土地评估值(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 4
101-200 3
201-1000 2
1001-2000 1.5
2001-5000 0.8
5001-10000 0.4
10000以上 0.1
(2)报价包含完成服务项目所需的人员差旅、交通、设备损耗及其他不可预见风险等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信贷业务土地评估机构报价为合同执行价格,购买和处置自有资产、处置不良资产(含抵债资产)土地评估机构报价为合同执行期间最高限价,单个项目最终价格以二次竞价成交价为准。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投标人应独立完成整个采购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房地产类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为二级及以上非暂定期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证书。(提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法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旧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评估机构公章印鉴)
8.房地产类投标人为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提供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凭证/备案通知书,评估机构公章印鉴)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部、长春和辽源分行房地产类(含土地)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吉林市分行房地产类(含土地)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延边分行房地产类(含土地)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四平分行房地产类(含土地)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通化和白山分行房地产类(含土地)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白城和松原分行房地产类(含土地)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以上六个项目可以兼投兼中。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00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获取
1.个人首次注册时,密码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得有任何特殊字符。
2.个人认领企业时,须将个人注册信息(含用户名、使用者姓名、邮箱)、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邮箱进行审核,邮箱标题写明:“XXX公司 XXX 申请认领企业,请审核”。认领企业成功后即可登录电子招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3.个人加入企业,对已被人认领的企业,其他人员只能选择加入企业。加入企业由认领该企业的人员审核。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支付成功后请将凭证发送至邮箱,便与核查。
五、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5年10月17日16点00分00秒前。
六、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文件传输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点30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完成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传输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采中心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3.现场开标地点:
注: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的递交:
3.1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3.2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的递交地点:长春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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