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9月最新招标勐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智慧化区域检验中心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9月最新招标勐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智慧化区域检验中心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地区云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ZBN202509-51。
2.项目名称:勐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智慧化区域检验中心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磋商。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最高限价:¥800000.00元(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服务需求:(1)提供冷链物流体系实现标本接收及运送。(2)负责搭建信息系统,提供完善的线上线下报告查询和自助打印下载检测报告的功能。(3)提供血、尿、粪便、阴道分泌物等常规以及急诊项目所需的检测仪器设备,设备包括血球分析仪(五分类)、尿液分析仪、显微镜、血糖仪等。(4)负责实验室检验质量体系和制度建设等服务。(5)为基层医院提供检验及临床培训,实现整体综合能力的提升。(6)负责基层实验室7S管理、流程优化。(7)负责基层设备技术服务,包括安装、保养、校准和维修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8)建设智慧化智能化区域检验中心。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所有建设并调试完成验收交付使用,且能正常运行。合同履约期限为五年,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
8.质量要求:提供的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
9.项目地点:勐海县勐海镇象山路11号。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的具体评分标准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10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方式:电子获取,电子获取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所有扫描件须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清晰可辨并以“公司名称+报名资料+联系电话”命名:
(1)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3)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本项目开始时间后);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形提供财务报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受理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注册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注册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6)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7)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1)
4.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未按上述1-4项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获取的,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30分;
2.地点:详见文件。
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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