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9月最新招标跨仙岛部分商铺委托运营方公开征集标段二征集公告
9月最新招标跨仙岛部分商铺委托运营方公开征集标段二征集公告
招标骗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骼仙鸟部分商铺美托运营方公开征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泰州市喜鹅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标段一:(一)交易场所:云水楼。(二)对外招租面积:207.4平方米。(三)可用用途:商服(用于经营文旅产业)。标般二;(一)交易场所:陈列馆。(二)对外招租面积:68平方米。(三)可用用途:商服(用于经营文旅产业)。标般三:(一)交易场所:雨露清茶馆铺(2间)。(二)对外招租面积:106.53平方米,
(三)可用用途:商服(用于经营文旅产业)标般四:(一)交易场所:朴木院商铺(3)间)。(二)对外招租面积:180.8平方米,(三)可用用途:商服(用于经营文旅产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鹃仙岛部分商铺委托运营方公开征集标段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鹊仙岛部分商锚委托运营方公开征集标段二:
(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被征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殷、营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标般征集或者未划分标般的同一征集项目。如被征集方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法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证明文件成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等证明文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2917:30到2025-10-10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送交截止时间:2025-10-1509:3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10-1509:30
七、其他
。一、基本情况
标段二:
(一)交易场所:陈列馆。
(二)对外招租面积:68平方米。
(三)可用用途:商服(用于经营文旅产业)。
二合作方式
(一)合作方式及要求
1.由征集方提供经营场所。
2.合作方实施装修规划设计及技术和经营管理,互不占股。
3.由合作方投入经营需要的设施没备。
4.项目合作期限:3年。
(二)征集方收益方式
1、合作运营方统一便用泰州市喜鹅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收银系统进行收银工作,合作方以每间店铺不低于营业收入的B%作为收益分成给征集方。
2、结算时间:按月结的方式,每月15号结算上月营收额。
。三、征集形式
1、公开征集
2、公告发布期满,若征集到一家符合征集单位要求的合作方,则其将作为征集单位合作对象,与征集单位签订《合作协议》,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作方报名,则各合作方按征集文件《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所列明的所有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摘定地点进行公开评选;经评选,得分最高的被征集合作方将作为征集方的合作对象,与征集方签订合作协议。
3、未征集到符合征集方要求的合作方,则本次征集线结。
。四、展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作协议时,合作方需一次性向征集方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陈列馆2万元,服务期内无违法违约情况的,合作期满后,合作方无违约,征集方在合作期满后10个工作日原渠道无息退还合作方。
。五、合作方报名时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被征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殷、营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殷征集或者未划分标般的同一征集项目。如被征集方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法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证明文件成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等证明文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合作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合作方须承诺,在参加报名前应自行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全面踏勘,鉴定,并充分预见项目投资的一切风险。《合作协议》签圈后,不论项目存在任何风险,均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征集方不承担任何塞任。
(二)合作方应保证处理好自身债权债务关至,不发生影响征集方正常运营的法律诉讼或纠分,风险;如若发生影响征集方正常运营的情况,合作方应承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合作方不得以经营不佳,停水、停电、停气等任何理由向征集方提出各种补偿要求。
(四)合作方自行承担合作期内产生的一切经济,安全及法律责任,若因此给征集方遭成严重损失的,或严重影响征集方社会声誉的,征集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展约保证金。
(五)合作方不得将本项目标的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六)合作方运营商铺用于经营文旅产业,运营期间不得侵害甲方利益且须符合漆湖景区旅游业态规划等要求。
(七)合作期间,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作经营的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转借、或将项目标的以联营、合伙、转承包、分租、投资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经营或转让、转租、转借给第三方使用或变相交付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合作方严重违约,征集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扣除展约保证金,并由征集方收回项目标的。
(八)合作期间,合作方应接受并配合征集方及物业单位对项目标的进行安全检查及落实征集方及物业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九)意向合作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合法,真实、有效。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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