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银贵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室外工程
【关于招标通知】
河南省2025-09-30
一、招标条件
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银贵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室外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银贵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室外工程
2.项目编号:LBGZ[2025]276-GC054;
3.工程概况: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银贵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室外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厂区给排水、厂区配电室、生产车间化验室电气给排水、电储雾及水池基础、室外道路围墙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所有建设内容。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8.招标控制价:471.825493万元。
9.安全生产目标:零事故。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5.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
6.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参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②“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中国政府采购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信用中国查询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日期且显示查询结果;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至少应包含股东信息,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日期且显示查询结果;
9.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进行过企业信息备案登记;投标人没有因企业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资质异常标注(提供其在该平台上的企业信息、企业资质资格、拟派项目经理(注册人员)查询结果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格式自拟);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大写:玖万元整,小写:90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08时30分。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三公管办[2021]3号文要求:
(1)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优秀”、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81000.00元;
(2)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良好”、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85500.00元。
4.递交形式:
(1)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市场主体登录-系统菜单-工程业务-业务管理-保证金单笔入账查询即可查询保证金缴纳账号及到账情况;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使用电子保函缴纳,开具方式请在首页-交易智库-系统操作指南下载操作手册,办理保函缴纳金额按上述标准执行;
(3)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
(4)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2日08时30分。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4、本项目资格评审和业绩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5、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审以投标文件为准,其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要完善主体库(基本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项)。
(2)详细评审部分:详细评审部分按照合格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制作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详细评审。
九、联系方式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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