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新丰县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
【关于招标通知】
广东省2025-09-30
项目概况
新丰县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韶关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QZB250012
2.项目名称:新丰县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15000000元
5.项目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数量序号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合同履约期限最高限价(元)中标人数量(单位)新丰县公共智慧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为201体系配套建设项1项公共资源进行有偿使用出让年,其中:第1~2年为建设1500000001家目期,第3~20年为运营期。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30日17点30分至2025年10月14日23点59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
方式:网上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相关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改投资〔2022)1652号〕;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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