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西昌市川兴中学食堂液化气配送服务项目
【关于招标通知】
四川省
2025-09-30
受西昌市川兴中学委托,拟对“西昌市川兴中学食堂液化气配送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MD(2025)1110号
2.项目名称:西昌市川兴中学食堂液化气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人:西昌市川兴中学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有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西昌市川兴中学食堂液化气配送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明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途径:网上报名:供应商在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介绍信有效期)、加盖单位公司公章的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本人签字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磋商文件发售: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10: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6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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