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差旅系统商旅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关于招标通知】
上海市2025-09-30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差旅系统商旅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差旅系统商旅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STCC2500526367)。
二、项目简介
基干浦发银行差旅系统,引入外部商旅服务商为浦发银行员工(含子公司)提供商旅对公预订服务,场景包括国内机票、国内火车、国内酒店、国内用车、出境服务,员工免垫款、免开票,预订过程系统自动控制差旅标准,提升差旅体验,浦发银行(含子公司)与供应商定期对账、公对公结算,提升管理效率,提升差旅管理效果。本项目分包及入围供应商情况如下:
适用范围:浦发银行总行、分行、卡中心以及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浦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浦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等),各子公司可根据内部管理要求自主选择是否使用总行入围供应商。
包件 包件名称入围供应商数量备注不超过4家(入围供应商数量须满对接招标人差旅系统,招标人国内酒店足有效投标数量的二分之一,向下员工的出差申请被审批通过取整)后,可自主选择挑选一家供应商进行机票、酒店或者用车的不超过4家(入围供应商数量须满预订。对于包件3内的非往返车2国内大交通足有效投标数量的二分之一,向下站机场码头的打车场景,将为取整)指定范围员工开通供应商的应不超过2家(入围供应商数量须满用APP或小程序使用权限,员工3国内小交通自主选择在其中一个平台预订足有效投标数量的二分之一,向下用车。所有预订均进行系统自取整)动管控。入围供应商将线下为出境团组不超过3家(入围供应商数量须满提供预订服务,团组经办人员4出境服务足有效投标数量的三分之二,向下将出境行程提供至多家入围供取整)应商,通过二次比选的方式选择合作服务商
入围有效期:三年。服务到期后,若服务情况良好,可按照原服务费标准最多再续签两年。
结算:按订单的实际使用时间确定账期,按约定的结算周期结算相应账期的费用。
在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服务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4年度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可获取的最近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5) 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6)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 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干: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干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别要求:
1)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在六大国有银行总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下同)或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下同),有类似本项目成功项目案例或框架入围案例(例如:国内酒店、国内差旅大交通、国内小交通场景或出境团组的各项预订或对公结算服务等)。
有效案例说明: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付款条件、签订时间及签章页)以及发票证明复印件。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采购内容页、付款条件、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框架协议下的有效订单凭证以及发票证明复印件。
特别提示:发票复印件需包含二维码,二维码需清晰支持扫描。可以提供合同/协议中一个付款阶段或批次的付款金额对应发票,无需提供全部发票。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发票真伪进行查验。金额查验一致的标准为:合同金额及付款比例对应的金额后五位数值(不含角分),与发票金额后五位数值(不含角分)相符。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响应的实际情况以及投标人对评标过程中的澄清回复内容予以评判。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件。
2、获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下午17:00止。
4、文件售价:免费。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300元/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9:00整。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9:00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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