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美丽乡村示范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重要招标》
吉林省
2025-10-09
项目编号:JLDL-2025093024
1.招标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吉林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东辽县“美丽乡村示范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辽县“美丽乡村示范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内容:东辽县“美丽乡村示范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2.3供货地点:辽河源镇、安石镇、金州乡
2.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材料供应(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5采购预算:170.0000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采购的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沥青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销售商,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产品的供货和售后服务。生产厂家应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3.4投标人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授权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近三年一项业绩材料、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吉林省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如证件不全,不予发售谈判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供谈判保证金。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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