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吉林市龙潭区消防救援大队樟子松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0月最新招标:吉林市龙潭区消防救援大队樟子松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2025-10-09
开标时间2025-10-29 09:30:00
受吉林市龙潭区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吉林市龙潭区消防救援大队樟子松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并于2025年10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消防救援大队樟子松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
3.招标控制价:1143元/吨〈单价》,需求量:约400吨。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7.供货期:2025年10月31日至2026年4月20日,共计172日历天:
B.质量标准:樟子松、纯度高、燃烧充分。发热量≥4200卡/kg,含碳量:75%-85%;碱化后热量:5200-6000卡/kg,粒长:6-10mn,含灰量5%,水分3%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配套的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筆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审核通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近年份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9投标单位和令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拒绝列入政府职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2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预算金额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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