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文山通达农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纯电动城际公交车采购项目
《公告》
(招标编号:HS-ZB-202509-0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文山通达农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纯电动城际公交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2万元,招标人为文山通达农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购置纯电动城际公交车14辆(其中文山至南城城际车采购7辆;文山至麻栗坡城际公交车采购7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文山通达农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纯电动城际公交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文山通达农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纯电动城际公交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满足下列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
1.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同一个生产厂家只能委托一家经销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代理
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的财务报表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信营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022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新成立公司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提供书面承诺)。
(2)信营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履约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按无效处理(提供书面承诺)。
(4)提供的所有车辆必须是正规合法渠道采购或生产的合格产品,且规格型号达到技术标准要求;提供书面承诺,中标后招标人认真核对品牌及规格,若提供虚假标的,招标人将有权废除中标资格。
(5)投标人应设有车辆售后服务点,自能够满足招标人在车辆故障时就近维修的需求,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售后服务需求时,1小时内安排人员对接处理,并给与可行合理的解决方案,且有相对应的应急预案,确保不影响招标人的正常业务开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书面承诺)。
6.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拒绝被政府列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16日17时30分
资料:(1)投标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营业执照;(5)经办人应是其在职员工,提供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经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6)经办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15时00分
七、其他
文山通达农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纯电动城际公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文山通达农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纯电动城际公交车采购项目已由《关于购置纯电动城际公交车的请示》《招标人办公会通报材料审批单》等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文山通达农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文山通达农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纯电动城际公交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S-ZB-202509-0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952.0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952.00万元(含利息、送车费用、招标费用等)。
6.采购需求:购置纯电动城际公交车14辆(其中文山至南城城际公交车采购7辆;文山至麻栗坡城际公交车采购7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部分内容。
7.交货地点: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8.交货时间:40日历天。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需求。
10.付款方式:首付款车款10%,其余5年分期;中标价为总标价,包含但不限于送车、分期手续费、利息、招标用等全部费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满足下列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
1.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同一个生产厂家只能委托一家经销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代理
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的财务报表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信营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022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新成立公司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提供书面承诺)。
(2)信营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履约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按无效处理(提供书面承诺)。
(4)提供的所有车辆必须是正规合法渠道采购或生产的合格产品,且规格型号达到技术标准要求;提供书面承诺,中标后招标人认真核对品牌及规格,若提供虚假标的,招标人将有权废除中标资格。
(5)投标人应设有车辆售后服务点,自能够满足招标人在车辆故障时就近维修的需求,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售后服务需求时,1小时内安排人员对接处理,并给与可行合理的解决方案,且有相对应的应急预案,确保不影响招标人的正常业务开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书面承诺)。
6.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拒绝被政府列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投标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
(5)经办人应是其在职员工,提供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经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6)经办人身份证。
3.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25年10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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