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苏州创元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光伏发电能源管理合作项目
【招标资讯】
(招标编号:SZHXDL2025-Z-G-021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光伏发电能源管理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苏州创元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光伏发电能源管理合作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光伏发电能源管理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发电能源管理合作项目: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要求:无。
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1109:00到2025-10-1616: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0-3114: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0-3114:00
七、其他
受苏州创元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采购的光伏发电能源管理合作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投标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HXDL2025-Z-G-021号
2、招标名称:光伏发电能源管理合作项目
3、项目地点:苏州高新区浒泾路48号。
4、合作意向期限:合作意向期限20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日期开始计算,每期合同签订5年,每5年到期并经采购人评估通过后予以续签,合作期满后另行协商。
5、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要求:无。
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登记后方可参加投
标)
6.1获取时间:招标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6.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办人的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
(2)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
8、投标开标时间
投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下午13:30-14:0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下午14:00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下午14:00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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