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民丰县晟茂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锁边固沙工程项目(一期)(三标段)(EPC+O模式)招标公告
民丰县晟茂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锁边固沙工程项目(一期)(三标段)(EPC+O模式)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6501002PZJO00003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民丰县晟茂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锁边固沙工程项目(一期)(三标段)(EPC+0模式)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0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晟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主要涉及典型地块2.5万亩,其中包括:土地平整工程、滴灌工程、土地改良2.5万亩连续3年、闸阀井(树脂井)650座、排水井(树脂井)350座、地埋穿路DN400钢套管3600m、田间道路工程主干道路(宽6m)32500m、田间道(宽4m)25000m、防护林种植3900亩、配套用房3000m’、成井工程8500m、蓄水池50座、管理房50座、配套设备工程及管材管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民丰县晟茂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锁边固沙工程项目(一期)(三标段)
(EPC+O模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民丰县晟茂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锁边固沙工程项目(一期)(三标段)(EPC+0模式))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运营单位)资格要求:需有相关管理经验或担任过其他相关经营企业管理层的工作经验五年及以上,且还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4)若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的唯一依据,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2)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运营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台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内:本次招标依法限制列入全国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重点关注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银行的资信证明文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4日10时00分到2025年10月18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4日到2025年10月18日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报名。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1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10时3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丰县晟茂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锁边固沙工程项目(一期)(三标段)(EPC+0模式)已由民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发改备(2025)4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新疆晟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塔民丰县晟茂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锁边固沙工程项目(一期)(三标段)(EPC+0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民丰县亚瓦通古孜乡兰城村
2.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涉及典型地块2.5万亩,其中包括:土地平整工程、滴灌工程、土地改良2.5万亩连续3年、闸阀井(树脂井)650座、排水井(树脂井)350座、地埋穿
路DN400钢套管3600m、田间道路工程主干道路(宽6m)32500m、田间道(宽4m)25000m、
防护林种植3900亩、配套用房3000m'、成井工程8500m、蓄水池50座、管理房50座、配套设备工程及管材管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困:
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民丰县晟茂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锁边固沙工程项目(一期)(三标段)
(EPC+O模式)
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困:包括本次工程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以及材料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运昔招标范围:整体项目进行运营,运营期15年,在运营期满后,根据当时地方政策再议是否续签合同,同时整体运昔该项目,负责该项目的整体运营管理,运营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运营单位负责:运昔期满,向业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合格的工程。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11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6月30日
总工期:577日历天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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