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一队一站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一队一站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2025-10-14
招标人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项目概况
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一队一站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于2025年10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YWS-2025-009
2.项目名称: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一队一站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控制价:1948229.53元
5.采购内容: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一队一站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及说明。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施工内容,具备验收条件(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项目地点: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申请磋商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若为新成立公司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
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业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声明)
(2)拟派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提供劳动合同及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2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如是退休返聘人员,供应商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供应商企业的聘用合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声明)
(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不接受其磋商申请。(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供应商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邮箱报名获取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报名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所需资料:报名函(见附件);未通过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磋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材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受理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并请更正后重新提交。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方式、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启方式:随机开启;
2.时间:2025年10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申请人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未按要求递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申请人应把缴纳保证金凭证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供查验。
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①保证金转账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②未成交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情况下,由采购代理机构业务人员递交《保证金退还一览表》至财务部,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保证金的退还事宜;
③成交申请人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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