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患者全病程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患者全病程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2025-10-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XXM-2025-00747
2.项目名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患者全病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服务内容:拟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患者全病程管理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服务供应商”),为患者提供“诊前+诊后、线上+线下、院内+院外”的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连续性的全病程管理服务。
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2服务期:3年。
4.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的服务标准。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为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4)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提供①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3)如供应商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以下任意一种皆可:①按实际提供或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②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主管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注:税收证明材料主要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相关凭证(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任意一种凭证均可);
(2)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日期以供应商所提供证明材料凭证上标注的所属日期为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6.其他要求
6.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①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截图(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发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即可,(发送完邮件后须联系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及资料是否齐全),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报名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采购代理机构将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争性磋商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时 间:2025年10月28日9时00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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