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新疆准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乌准分输站至新能源环境公司燃气管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0月最新招标:2025年新疆准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乌准分输站至新能源环境公司燃气管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DXG-2025-XM125-BD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准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乌准分输站至新能源环境公司燃气管道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准东天然气有 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直径D219燃气管线1条,长4.5公里,设计压力为1.6MPa,起点为新疆恒 力能源乌准分输站次高压管线20#阀井;终点为新疆新能源(集团)工业园区红线外;主要 采用埋地敷设,末端新建控制阀井1座,年供气能力为5000万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准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乌准分输站至新能源环境公司燃气管道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准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乌准分输站至新能源环境公司燃气管道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 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 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2025年任一个月完 税证明)和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社保缴纳证明,如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兼职担 任相应职务;
2.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3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4年1月1日之后新 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
2.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 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须反映项目 负责人姓名,如业绩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则还需补充相应证明材料)。
2.6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项目中担任相应负责人。
2.7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 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企业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
2.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受贿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9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2025年10 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20 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线下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鲜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鲜章)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④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⑤开户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获取 文件时提供(①④⑤),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时提供(①②③④⑤)。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授权委托人处签字或盖章。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发售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0.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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