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0月最新招标》南召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经营权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10月最新招标》南召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经营权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YRT-NZ202510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1
一、招标条件
本南召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经营权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53.3万元,招标人为南召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召县十四个乡镇农村(居民)饮水收费30年经营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召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经营权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召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经营权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近一年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零申报材料并提供正常纳税承诺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到2025年11月03日14时59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报名资料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以及中“二、申请
人资格要求”所涉及的证书及证明材料等,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两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3日15时00分
七、其他
南召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经营权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RT-NZ20251011
2.项目名称:南召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经营权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总值:本项目估算总价值2553.3万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低限价(元)
南召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经营权服务采购项目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范围:本项目选定经营者(经营者在项目地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运营)。
5.2项目总值:本项目估算总价值2553.3万元
5.3项目概况:南召县十四个乡镇农村(居民)饮水收费30年经营权
5.4经营期:经营权有效期限为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30年
5.5实施方式: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等工作,经营期内经营者通过获取使用者付费收回投资,并实现合理的投资回报。
5.6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经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近一年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零申报材料并提供正常纳税承诺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4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报名资料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以及中“二、申请人资格
要求”所涉及的证书及证明材料等,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两套
4.售价:5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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