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0月最新招标》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区域内工商业100MV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10月最新招标》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区域内工商业100MV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QB2025-FZCO6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区域内工商业100MW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400万元,招标人为元阳华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00us,项目总投资约26400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区域内工商业1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区域内工商业100MM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1个以上(含1个)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业绩或不低于1000万元电力项目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可为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对应规模的设计业绩(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单位请投标人单位自行明确,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状况表,如为新成立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信誉要求:投标人2022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
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项目经理要求:
①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②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须提供近期(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③本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近期社保证明。
9.其他要求:
①施工机械设备: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
②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国家及省市现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且自行拟附违约责任及罚款。
③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
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自行拟写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修内容及违约承诺。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拟附的人
员,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要求人员
⑤到场的情况下,必须持证到场,否则视为不能履约,取消中标资格。
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磋商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022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⑧为本次招标涉及项目提供前期咨询、勘测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由此引
起的废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4日16时00分到2025年10月2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区域内工商业1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元阳华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区域内工商业1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地点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经纬度东经101°
47'~104°16°,北纬22°26′~24°45',分布于元阳县、金平县、绿春县等多个场地,场地分散布局利于充分利用当地不同区域的光照资源,减少遮挡等不利因素,同时能够更广泛地覆盖区域,为周边不同区域的用户提供电力支持,实现分布式发电就地消纳的优势。本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00mw,采用635wp的光伏组件,每片光伏组件面积为2.8m2。逆变器选用一线品牌12-110kw
(380v)规格,通过升压10kv后接入就近当地电网,并网等级为10kv。项目性质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旨在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满足当地企业和居民的部分用电需求,同时将剩余电量输送至电网,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和经济效益最大化。项目总投资约26400万元。2.2招标范围承包方需完成分布式光伏的点位开发,建设。包含但不限于资源与场地评估、屋顶(场地条件)选择、配电设施及并网点、当地政策、经济性初步评估、备案与系统设计、并网及运维等。
2.2.1设计:光伏电站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光伏厂区、检修道路、高压侧设备主要包括10kv开关柜、升压变压器、低压侧设备主要包括低压开关柜、交流配电柜,进站道路、施工道路,含微观选址复核、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执行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出版整理及竣工结算、设备类现场技术服务等的设计及管理工作,设计需得到发包人书面批准实施。承包人需完成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现场解决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以及根据现场地形及征地调整所进行的动态设计工作,与本工程全容量并网及竣工相关的所有工作。承包人不能私自更改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方案,如发生技术变更,变更方案必须报监理及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2.2.2设备、材料供货: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组件、逆变器、箱变、组件支架、支架基础、高压侧设备主要包括10kv开关柜、电缆及光缆、低压侧设备主要包括低压开关柜、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稳设备、光功率预测设备、OMS、DCCS、OCS等)、光储信息系统远动机及其配套设施、材料(含所需辅材)的采购、运输,承包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含设备档案)等工作。
2.2.3土建工程:(1)光伏组件基础工程:包括施工材料、土方开挖与回填、光伏组件基础施工等(2)变配电工程包括开关站基础工程、配电设备基础工
程、配电设备构筑物等;(3)管理站建筑工程:包括电气生产楼、生产办公楼、站内回车坪及道路、排水沟、进站道路等;(4)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5)施工辅助工程:其他辅助工程等。2.2.4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人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和调试(不包含开关站特殊试验、开关站分系统调试、开关站整套启动调试)工作,负责配合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工程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负贵工程单体、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工作,负责地方相关部门、电力质监部门和电网公司的验收工作(包括项目报装、调度及供电手续和并网手续办理),负责环保措施实施、水保措施实施、职评安评措施实施,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设计、实施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详细划分界限见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标识、安全标识牌、交通标识、消防标识、生活标识等标志标识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识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
2.2.5主要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光伏组件设备安装(2)管理站内电气设备,(3)消防系统包括设防报警系统和消防器材(4)其他设备包括照明系统、接地防雷、供排水设备等。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电站投运的相关安全措施、投运方案编写由投标人负责报发包人审核同意,设备带电的相关操作和组织工作、全部设备投运前运行管理和维护、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前所有消缺整改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且过程中严格按发包人现场相关管理规定要求执行,杜绝违章作业。
2.2.6设备的试验及调试(不包含开关站特殊试验、开关站分系统调试、开关站整套启动
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箱变、各规格电缆、电气一次设备系统、电气二次设备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设备及保护定值整定等。场区内所有设备及线路“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开关站并配合调试;一次调频装置性能测试并通过电网验收,满足发包人后台数据远程传输要求设备第三方检测,稳控装置、维电保护整定的计算、SVG/调相机性能测试,AVC/AGC性能测试,通信工程技术服务,电能质量测试、场站电磁暂态仿真建模、机电暂态仿真建模、二次安防等保测评、电气设备特殊试验、涉网试验等。所提供的并网检测服务满足国家、行业、
国家电网的相关要求。负责配合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不限于设备编号、线路命名、电能质量测算、保护定值、电能表计及相关设备的校验和验收、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报告和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办理等。负责配合办理项目各项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图审及报备等。
2.2.7其他(1)负责光伏场站、高压侧设备主要包括10kv开关柜、升压变压器、低压侧设备主要包括低压开关柜、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2)负责配合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质监、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等),负责配合办理并网调试及其相关工作(含并网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质监、网络安全等)。(3)负责质保期内缺陷处理等工作。(4)负责不动产权办理,产权证工本费等政府缴费由发包人负责。(5)负责项目范围内大件运输道路的平整及处理。(6)完成光伏场区征地范围内所有围栏设施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边界、经过或穿过场区的公共道路及设施两侧等),并满足安全及发包人验收要求。(7)为项目建设运输所需场内外的交通运输改、扩建、道路修复等工程。(8)负责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阶段要将接入集控中心的工作统筹安排到各阶段工作中,保证场站各系统各设备接入集控中心的合理性、完整性、全面性。确保场站与集控中心同步投运。(9)本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要求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10)负责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性能质量保证、移交生产、培训、达标投产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相关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
2.3本项目总投资约26400万元,总建设规模为100兆瓦。
2.4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项目工期为:24个月。
2.7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
2.8.1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2工期:(1)设计周期:90日历天。(2)施工工期: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8.3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发布的《电力建设工程现行管理文件及技术标准名录(2023版)》相关内容、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同意或通过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负责。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电网公司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还应符合国能发安全规(2023)41号《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23版相关要求。项目总
体要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上述标准有不一致的,以最高质量标准为准,并应力争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优的等级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值,满足接入电网要求,创国内同地区、同期、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
(4)安全控制目标:杜绝安全事故。
2.8.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2)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1个以上(含1个)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业绩或不低于1000万元电力项目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可为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对应规模的设计业绩(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单位请投标人单位自行明确,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
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4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状况表,如为新成立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2022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项目经理要求:①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
业)资格证书和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②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
工,须提供近期(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③本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8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近期社保证明。
3.9其他要求:
①施工机械设备: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
②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国家及省市现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且自行拟附违约责任及罚款。
③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自行拟写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修内容及违约承诺。
⑤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拟附的人员,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要求人员到场的情况下,必须持证到场,否则视为不能履约,取消中标资格。
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磋商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022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⑧为本次招标涉及项目提供前期咨询、勘测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由此引起的废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4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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