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长春市分公司员工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
10月最新招标:长春市分公司员工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XTC-A1-256800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分公司员工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分公司员工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员工食堂供应商,我方提供场地、厨房厨具、员工餐具,中选供应商提供中级主厨、副厨、面点师、餐厅服务人员(食堂卫生每日清洁)、食品原材料、调料、原材料加工,同时负责办理符合食堂运营要求的各类证照,如工商许可、卫生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
2.3服务期:三年
2.4服务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502号人保负一层食堂
2.5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人员要求:中级及以上厨师1名、面点师1名,改刀1名、服务员1名,以上人员需具备健康证。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提供现有年限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在过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5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消防及食品安全事件。
3.6需在吉林省长春市具备经营场所或承诺中标后可在本地设立经营场所。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5日9时至2025年10月2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文件方式:
第一步: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标段)+CXTC-A1-25680053+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资料合格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第二步:投标人应在代理机构业务系统中点击下方链接注册完善供应商信息
第三步: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1word版《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2)签字扫描后《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3)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6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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