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遴选供应商项目竞争性磋商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遴选供应商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0516 - HB2025101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遴选供应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遴选供应商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遴选供应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遴选供应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营企业,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3.具备山东省招采管理子系统交易能力证明。
4.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4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10月14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24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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