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正版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正版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2025-10-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F25083D、SCZB2025 - CS - 0906/012
项目名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正版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5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8.5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拟采购正版化工作涵盖全校所有电脑的Windows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正版化、visio绘图软件,国产办公软件,MATLAB软件,PDF软件及MATHYPE软件,以及部分特定场景使用的Adobe办公软件,SeaTable企业版服务,操作系统还原软件,配套对应的软件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和正版化软件线上线下服务,服务期1年。在正版化项目服务期间,在正版化项目服务期间,师生可以享受免费的电脑相关软件升级、更新及降级服务,不限激活次数使用。提供线上一对一和一对多使用咨询、故障处理、安装调试等服务,软件使用推广活动不低于每月2次(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活动内容包括不限于培训讲座、推文、线下软件安装等)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2025年11月1日 - 2026年10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 00至14: 00,下午12: 00至17: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将缴款凭证、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需备注项目名称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QQ邮箱等信息。”)
方式: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如下:
1、(汇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0906/012)。
2、将缴款凭证、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需备注项目名称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QQ邮箱等信息。
3、以供应商名义付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以个人名义付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标书费。
4、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时请将缴款凭证、委托书、缴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
5、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力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如下:
2.1将缴款凭证、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需备注项目名称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QQ邮箱等信息。
2.2以供应商名义付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以个人名义付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标书费。
2.3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时请将缴款凭证、委托书、缴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
2.4若需要纸质版采购文件领取。
3、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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