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0月最新招标》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开展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0月最新招标》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开展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SCS25081(C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开展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
4、最高限价:2993.10万元(其中设备类302.90万元,非设备类2690.20万元)。
5、服务地点:服务体系应涵盖吉大一院所在区域。
6、采购需求:智慧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和系统平台建设,具体采购明细见附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之日起为医院提供项目所包含的服务,须在1个月内完成项目初期部署并实现上线试运行,在8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维保/质保服务自项目实施验收完成之日起3年。
8、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针对本项目建设需要的H3C T310M、H3C T301-R设备,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原件。
3、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3.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22年至今)投标人及法人(负责人)无行贿罪截图加盖公章。
3.3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4、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5、财务能力要求
5.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并且利润表中
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供应商成立不满三年,要求净利润成立期间不为负。
5.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干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6、服务能力要求
6.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吉大一院所在区域。
6.2供应商应具备吉大一院所在地区的配送能力。
7、其他要求
7.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2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在职人员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7.3中标方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签暑。如因中标方超期则视作违约废除中标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我行相关费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一年
(2025年)内至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及可查询的账号密码;
(2)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厂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书;
(3)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信用信息查
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报名始至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提供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22年至今)投标人及法人(负责人)无行贿罪截图加盖公章;
(5)单位近一年(2025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并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供应商成立不满三年,要求净利润成立期间不为负。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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