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江夏区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江夏区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夏区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供应商遴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0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江夏区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夏区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供应商遴选,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夏区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供应商遴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夏区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供应商遴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供应商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及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应对以上4条内容作出书面承诺,若查实有以上4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递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5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21日16时30分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名称:江夏区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供应商遴选
(2)招标编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审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后审
(5)招标预算:250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7)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 本项目(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0)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1)本项目(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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