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北京市总行办公区灭火器年检及购置消防器材招标公告
2025年北京市总行办公区灭火器年检及购置消防器材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总行办公区灭火器年检及购置消防器材
2.项目编号:0686-2520OA072949N
3.资金来源:自筹
4.采购项目性质:货物
5.数量:一项
6.实施地点:北京
7.招标内容:
一、灭火器年检根据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总行本部及直属办公区目前配备干粉、二氧化碳、水基灭火器等共6833具(光大中心2899具、金融科技中心2606具、上地561具、陶然亭153具、光大大厦304具、通州新光大中心510具)。为确保灭火器正常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和属地监管部门要求,今年拟对5521具灭火器进行检测维护。该项目费用约14.02万元(含维修后抽样1%进行抽测后再充装费用)。
二、灭火器采购一是对金融科技中心办公区内配备的610具7KG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更换,该批灭火器为建筑施工方购置,在2024年员工灭火器使用培训过程中,多次发生喷嘴脱落情况,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拟为金融科技中心、光大中心各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200能发生带电燃烧部位配置5KG二氧化碳、弱电间等可具,两具装灭火器箱100个;三是拟为光大中心、光大大厦、通州新光大中心监控设备机房增配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器3具;四是为降低使用和维护成本,拟将前期为总行各员工宿舍区配备的204具4KG干粉灭火器更换为便携式微粒子灭火器(单价370元/具),该款灭火器免年检,有效期4年,替换下来的干粉灭火器拟补充到上地和陶然亭办公区。以上共需费用约41.76万元。
三、消防应急器材采购为保证总行员工在发生火情时,能顺利从火场中进行疏散逃生,2019年至2023年总行分批累计为各办公区、各宿舍区和微型消防站配备了消防应急包1000余个、过滤式自救呼吸器500余具。因消防疏散演练使用消耗、部分已过使用有效期和为新入职员工配发等,需进行更换补充。今年计划购置3500个应急包(应急包内主要包含多功能手电筒、方向指针、口哨、呼吸袋、毛巾和水等物品)和450具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员工宿舍区更换248具,各办公区更换208具)。以上共需费用约23.74万元。以上三项合计共需费用约79.52万元。
8.交货时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及设备交货、安装工作。
9.中标人数量:一家。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事业单位除外);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3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每份报告应至少包含①审计正文,②资产负债表,③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④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5年8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5)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7)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8)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9)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即: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1) 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之一: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1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13)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5) 投标人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和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数量达到3家(含)以上时方可开标。
12.招标文件发售:
(1)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2) 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0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北京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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