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海淀市政集团综合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内电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0月最新招标:海淀市政集团综合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内电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程造价总村
一、招标条件
本海淀市政集团综合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内电源工程已由项目审批/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32.340084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拆除现状地面结构并恢复约2005m,新建充电机103座,新建配电箱8座,新建箱变8座,新建电缆隧道约412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淀市政集团综合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内电源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淀市政集团综合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内电源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其授权的地方能源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 五级(含)以上资质(旧)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10千伏以下)(含)以上资质(新)资质,/(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 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工程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1日17时00分
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招标图纸(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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