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资讯】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新曹分公司2025年粮食等农产品装载运输竞标(一标段)
(招标编号:X2P20251015001620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
一、招标条件
受项目业主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曹分公司委托,对本招标项目新曹分公司2025年粮食等农产品装载运输竞标进行公开招标,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曹分公司2025年粮食等农产品装载运输竞标
2.2招标内容及范围:粮食等农产品约6万吨(以实际运输数量为准)
2.3招标控制价及报价规则:
标段起点装车地点控制价(送至地点)单位备注
匡东库东粮库老塘库西库/种子公司
一标匡东生产区1连大场9111417元/吨
9连大场891115元/吨
10连大场691115元/吨
短驳(1公里内)4元/吨
铲车打堆及装车7元/吨
备注:(1)本工程项目招标采用下浮率方式报价,(一个标段统一报一个下浮率,下浮率报价时采用百分比形式,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二位, 第三位不论大小一律不计),下浮率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2)可兼投,最多可中两个标段,开标顺序为自然顺序,一标、二标、三标、四标、五标、六标。
2.4服务期限:具体时间按新曹分公司通知,每日运输量根据新曹分公司要求。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需涵盖运输业务;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联合体报名的提交所有联合成员的上述证件。
3.2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近两年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较大安全事故(承诺书自拟)。
3.4有充足的自卸运输车辆6辆以上,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预备运输车辆行驶证及相关车辆投保复印件,铲车需提供车辆及驾驶人员的有效证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并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分工;②联合体应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③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共同盖章;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有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⑧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承诺书。
3.6.2以下内容需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承诺书:
(1)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货运资格,并保证派出车辆须各项手续齐全,在承包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制定的有关规定制度,确保设施及人员安全。运输期间发生一切损失、事故均由投标人承担,对于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三倍赔偿。
(2)投标人保证装载粮食后,按照招标人相关要求,以防雨布覆盖妥当,避免运输途中被雨淋或遭受其他污染。
(3)投标人对承运物品应负责安全送达目的地,运送途中如发生短少、盗窃、污染、损毁或侵占等,属投标人责任,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成本价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4)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对所承运的粮食、车载人员负全部安全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承运粮食损失的,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5)车辆保险、维修检测、年检保养、燃油材料、违章罚款、用费税额、交通事故理赔及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四、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一日24时止。
5.2获取方式:
5.2.1、平台注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递交,
5.3招标平台服务费用;人民币参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5.5招标平台服务费用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等: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费与投标保证金分别从投标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电汇至江苏(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招标平台服务费用: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
在交易用途栏(备注栏)中注明编号:10251024(未按此编号的系统将无法识别,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在交易用途栏(备注栏)中注明编号:10251024(未按此编号的系统将无法识别,投标文件无效)。
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5.6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平台服务费和投标保证金即为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相关的异议请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同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两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效招标人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上邮箱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8日上午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以邮箱实际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8日上午9时00分
6.4开标地点:南京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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