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资讯】冯墙社区东苑小区停车位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HRZC-202501016-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冯墙社区东苑小区停车位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8 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冯墙社区东苑小区停车位改造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冯墙社区东苑小区停车位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础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磋商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磋商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即 2025 年 4 月(含)以来)至少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信用承诺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上述(一)中 2-6 项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无需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资格条件
无特殊要求,此项为 “/”。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 年 4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六)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0 月 17 日 09:00 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 17:00。
获取方式:供应商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文本制作费:100 元 / 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8 日 09: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28 日 09:00。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补充
项目编号:HRZC-202501016-01。
项目名称:冯墙社区东苑小区停车位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28 万元。
最高限价:19.912266 万元,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最高优惠率是 0。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为冯墙社区东苑小区停车位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磋商文件补充说明
供应商需在 2025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的 9:00 至 11:30、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获取方式及所需材料与本公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中一致。
(三)响应文件提交补充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为 2025 年 10 月 2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南京市。
(四)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制作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
电子版要求:需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 PDF 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 “公司名 + 项目名称简写(分包号,如有)”,以 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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