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资讯】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025 年第二批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项目(普洱)兰科植物监测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025 年第二批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项目(普洱)兰科植物监测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00000.00 元,招标人为太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规模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025 年第二批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项目(普洱)兰科植物监测
(二)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025 年第二批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项目(普洱)兰科植物监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025 年第二批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项目(普洱)兰科植物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 “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 “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
①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至今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报告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 1 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③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6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4.2 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6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10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
(二)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中任意一种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二)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025 年第二批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项目(普洱)兰科植物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CG(采)2025-10-11;
项目名称: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025 年第二批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项目(普洱)兰科植物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元;
最高限价:3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1 |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025 年第二批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项目(普洱)兰科植物监测 | 1 | 项 |
注:本项目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025 年第二批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项目(普洱)兰科植物监测,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以上采购范围的权利,成交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项目实施地点:亚洲象国家公园候选区普洱辖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成果质量符合国家、省级现行相关标准,完成兰科植物监测成果编制,达到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 “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 “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
①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至今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报告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 1 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③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6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4.2 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6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中任意一种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若有)。
(2)邮箱获取:供应商将本单位信息(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项目名称、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文件费汇款凭证及开票信息)发送至邮件进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若有),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文件售价:人民币(含税)500 元 / 份,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
需要开具发票的,须从供应商账户对公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汇款后携带汇款凭证随 “现场获取” 中的材料一并递交。
注: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五)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云南省。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六)开启
时间:2025 年 10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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