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0月最新招标》湖南省中国光大银行长沙人民路办公楼外墙翻新维修工程项居招标
10月最新招标》湖南省中国光大银行长沙人民路办公楼外墙翻新维修工程项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光大银行长沙人民路办公楼外墙翻新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5.12158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办公楼占地面积约723.41平方米,建筑面积10867.92平方米,工程内容为原外墙清洗、外墙真石漆、顶棚涂料、管道更换、空调外机支架拆除更换、建筑垃圾外运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为1551215.85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光大银行长沙人民路办公楼外墙翻新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光大银行长沙人民路办公楼外墙翻新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36个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75万元及以上的维修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及近三年度增值税申报表;
3.6投标人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
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租赁的提供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7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5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
3.8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9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0投标人无因自身经营原因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1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6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7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3.18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授权代表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作为该公司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的则无须提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5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24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5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大银行长沙人民路办公楼外墙翻新维修工程项目已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光大银行长沙人民路办公楼外墙翻新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218号
2.3规模:办公楼占地面积约723.41平方米,建筑面积10867.92平方米,工程内容为原外墙清洗、外墙真石漆、顶棚涂料、管道更换、空调外机支架拆除更换、建筑垃圾外运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为1551215.85元。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原外墙清洗、外墙真石漆、顶棚涂料、管道更换、空调外机支架拆除更换、建筑垃圾外运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人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36个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75万元及以上的维修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及近三年度增值税申报表;
3.6投标人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租赁的提供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7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5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
3.8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9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0投标人无因自身经营原因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1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6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7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3.18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授权代表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作为该公司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的则无须提供)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日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
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原始单位公章,否则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14:30时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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