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北京市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车险调查与追偿项目采购招标
北京市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车险调查与追偿项目采购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银保险北京分公司2025年-2028年度车险调查与追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无,招标人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结合我司业务发展需要,在车险理赔过程中需要采购拥有“车险调查与追偿”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以配合我司有效打击车险欺诈骗赔行为,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促成减损降赔目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银保险北京分公司2025年-2028年度车险调查与追偿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银保险北京分公司2025年-2028年度车险调查与追偿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供应商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4. 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及中银保险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5. 原则上,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其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0. 开业时间须超过3年;
11. 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
12. 机构注册资本金须在200万元(含)以上;
13. 服务区域应至少覆盖北京行政区;
14. 在市场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市场认同度;
15. 有完善的消费者权益及客户信息保护工作机制,自觉承担其服务环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客户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受到保护;近两年内不存在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被监管机构通报的情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0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件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17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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