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浙江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消防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浙江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消防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消防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为210万元/三年。招标项目范围:建筑消防设施及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服务,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中标供应商数量2家。中标资格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消防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消防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招标人合同,不得接受招标人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投标人须承诺:(1)可以提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若最终中标本项目同时又未曾在工行开立账户的,同意在工行开立账户并使用工行账户作为本项目关联款项的收款账户。若已在工行开立账户的,同意在中标本项目后使用工行账户作为本项目关联款项的收款账户。如无法开立或使用工行账户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说明。
3.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第五条规定。
3.9服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本级及辖属机构所在区域。
(2)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本级及辖属机构的服务配送能力。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10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10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4)投标人没有出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
(5)投标人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清退并列入负面供应商清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7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公司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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