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0月最新招标》:澜沧县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遴选项目招标
10月最新招标》:澜沧县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遴选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YNKZ-2025(年)八十八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澜沧县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00万元/年(以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招标人为澜沧禾安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遴选4家供应商进行澜沧县医共体县级以下成员单位的药品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澜沧县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澜沧县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承诺函原件。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面任意一种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果财务报告中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投标人需做说明)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是取得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权限的企业;须在普洱市公立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内。
(2)投标人所供应的药品各品种按云南省政策要求需执行两票制,提供承诺书。
(3)信用要求:投标人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0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下称87号令)等规定,现就澜沧县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澜沧县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YNKZ-2025(年)八十八号
3.项目预算:1800万元/年。(以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
4.招标内容:遴选4家供应商进行澜沧县医共体县级以下成员单位的药品配送服务。
5.交货时间:配送企业在收到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后,一般药品应48小时内送达至医疗机构,急救、急用药品必须在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应照常配送,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工作。
6.项目实施地点:澜沧县(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7.配送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每年度一考核,考核合格继续履行下一年合同,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8.质量标准:(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07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卫药政发〔2017〕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有关药品配送服务。
(2)严格按照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药品购销合同》、《药品质量保证协议》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约定开展配送,并严格执行药品配送“两票制”。独立完成配送工作,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改配送方式的,应经招标人同意后实施。
9.政策说明:配送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或云南省或普洱市对药品采购政策变化时,招标人有权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本项目为中选项目,招标人不保证中选供应商最低配送数量,最终配送数量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订单和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承诺函原件。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面任意一种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果财务报告中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投标人需做说明)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是取得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权限的企业;须在普洱市公立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内。
(2)投标人所供应的药品各品种按云南省政策要求需执行两票制,提供承诺书。
(3)信用要求:投标人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四、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标书售价:500元
(3)供应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获取
现场报名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网上获取:将报名文件扫描资料发送至邮箱
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0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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