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资讯: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KM2025-07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6.05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磋商范围及内容:确保辅警享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待遇,特为辅警共计2060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总公司与分公司、中心支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分支机构(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同一集团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仅限一家,如同一集团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为两家或以上,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可直接使用总公司、同一集团的分公司(子公司)的资格材料、企业资质、业绩案例、人员证书、财务报告及其社保证明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4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以下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
①“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企业);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企业);
注:页面查询日期均应为公告发布之后,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1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②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③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请将以上资料加盖企业公章扫描转成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邮箱,邮箱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简写,代理机构核对后发放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1.2采购编号:HNKM2025-07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磋商范围及内容:确保辅警享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待遇,特为辅警共计2060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服务情况续签,续签时间不超过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2.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5预算金额:360500元
2.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总公司与分公司、中心支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分支机构(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同一集团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仅限一家,如同一集团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为两家或以上,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可直接使用总公司、同一集团的分公司(子公司)的资格材料、企业资质、业绩案例、人员证书、财务报告及其社保证明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4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以下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
①“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企业);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企业);
注:页面查询日期均应为公告发布之后,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②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③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
(请将以上资料加盖企业公章扫描转成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邮箱,邮箱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简写,代理机构核对后发放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将予以拒收。
5.3本磋商公告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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