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0月最新招标: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0月最新招标: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83.731099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促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规模:计划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29个停车场内新安装充电设施,具体站点为123学校站点、维泰置业站点、开发区一期站点、瑞和大健康站点、云计算站点、阳光雅郡站点、金融中心附近站点、青少年活动中心站点、晨光雅庭站点、翠竹园站点、开发区二期站点等。各充电场站配套建设高低压供配电系统、快充及超充设施﹑场站基础工程等。共计新建充电站29个,新建充电车位283个,7kW充电桩52个,320kW充电桩8个,48OKW充电桩20个,新建800kVA箱变13座。本次一标段安装充电设施共计9个站点:云计算中心、热源一-厂、新兴产业园二期、维泰养老二期、翠竹园、京东物流园、晨光雅庭、绿谷今典、13小分校。招标范围:本工程所包含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以及通过电力部门竣工验收后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并对项目的质量、工期等内容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本项目范围内电缆线路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电缆的施工、电缆敷设、与现场核实、调试、送电、场地平整、施工路面破除及恢复工作,质保期内的维护和售后等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①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
②电力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满足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该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方向);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电力相关专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5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6设计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职称(电力相关专业);
7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4)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申请(不能同时具备资质要求的企业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参加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10时30分到2025年10月27日09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逾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11时00分.
七、其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施工)注册或职称证书、业绩等资料报名,上述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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