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0月最新招标:年产700MW微风发电机组设备及6GWh储能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10月最新招标:年产700MW微风发电机组设备及6GWh储能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年产70OMW微风发电机组设备及6GWh储能电池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蓬溪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中隆国科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中隆国科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巿蘧溪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4亿元,占地面积约150亩,建设约14.8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及研发等配套用房,新建14条分散式多向动力微风发电机组生产线和总装线。全面投产后,预计年新增徼风发电机组设备生产能力300兆瓦,新增年产值不低于21亿元,年缴税收不低于6400万元。
2.3、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等:
(2)设备采购、施工阶段:包括全部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期2年:工程建设从2025年10月底前动工建设,2027年10月底前投产。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
(2)设备采购、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施工单位: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2、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三个。
2、施工业绩要求:同上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口由设计负责人兼任团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纵级别)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6、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7、施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拟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C类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口设计单位团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总数不能超过1家施工单位总数不能超过2家;
(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投标均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于2025年10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络领取的方式获取:
网络领取:将资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线上获取需通过代理机构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网上发送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报名资料: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8日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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