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0月最新招标:长春市中韩大厦食堂食材及物料采购供应商选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0月最新招标:长春市中韩大厦食堂食材及物料采购供应商选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省
(招标编号: DRWY-202505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韩大厦食堂食材及物料采购供应商选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7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德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中韩大厦食堂食材及物料采购供应商选择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德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韩大厦食堂食材及物料采购供应商选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大厦食堂食材及物料采购供应商选择。
2.2项目编号:DRWY-2025054。
2.3采购预算:6700000元/年,具体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2.4采购内容:食堂食材及物料采购和集中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6供货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7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执行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规定)。
3.4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方式:采取网络递交材料获取方式。
网络获取方式:请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须发送以下材料原件同等大小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文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备注:项目简称+项目编号+公司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及文件费支付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到账截止时间同出售截止时间,超时不予发送招标文件),方可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1日下午13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春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5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要求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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