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福建省晋江产业集团电力培训中心大楼(电力荣誉酒店)员工电梯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0月最新招标:福建省晋江产业集团电力培训中心大楼(电力荣誉酒店)员工电梯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晋江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产业集团电力培训中心大楼(电力荣誉酒店)员工电梯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产业集团电力培训中心大楼(电力荣誉酒店)员工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MCG-QZ-2025054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686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686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1
标的名称:产业集团电力培训中心大楼(电力荣誉酒店)员工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最高控制价(元):368600.00
数量:1
单位:部
所属行业:工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本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提供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
提供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提供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合格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证书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证书复印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0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每天上午8: 30至12: 00,下午14: 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 30~12: 00时,下午14: 30~17: 30时(北京时间),至福建(泉州市)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来电预约购买。不接受未按规定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箱)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3日09: 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3日09: 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泉州市)。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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