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瑞丽国际文体中心综合体育馆·训练馆合作运营招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资讯:瑞丽国际文体中心综合体育馆·训练馆合作运营招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myr1(hlgj)-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
一、招标条件
本瑞丽国际文体中心综合体育馆·训练馆合作运营招商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瑞丽市海隆国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合作项目位于瑞丽国际文体中心综合体育馆内训练馆区域,通过采购引进合作运营方,运营训练馆范围内体育赛事、体育训练、体育艺术培训、健身休闲、体育用品销售等项目;负责运营区域内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并承担水电费、网络费、物业费用等日常经营费用;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瑞丽国际文体中心综合体育馆·训练馆合作运营招商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瑞丽国际文体中心综合体育馆·训练馆合作运营招商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①②项中的任意一项即可: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税收要求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0月至本项目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②社保要求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0月至本项目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查询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评审时查询,投标人无须提供,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3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3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
1. 电子邮件获取:将①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除外)发送至邮箱,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发送磋商文件(扫描件)给投标人,未按以上步骤办理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报名。
2. 获取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除外)。现场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3日15时00分
七、其他
瑞丽国际文体中心综合体育馆·训练馆合作运营招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myr1(hlgj)-2025002
2. 项目名称:瑞丽国际文体中心综合体育馆·训练馆合作运营招商项目(二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合作模式:采购人合作回报采用固定回报,最低限价:每年支付采购人保底合作费34万元;
5. 采购需求:本次合作项目位于瑞丽国际文体中心综合体育馆内训练馆区域,通过采购引进合作运营方,运营训练馆范围内体育赛事、体育训练、体育艺术培训、健身休闲、体育用品销售等项目;负责运营区域内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并承担水电费、网络费、物业费用等日常经营费用;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 运营要求:
(1)优先满足采购人承办的赛事活动场地需求;
(2)满足采购人制定的低免开放方案要求;
(3)场地主要经营范围为体育赛事运营、体育艺术培训、健身休闲、体育用品销售;
(4)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由中标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 合作期限:3年;
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9.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①②项中的任意一项即可: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税收要求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0月至本项目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②社保要求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0月至本项目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查询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评审时查询,投标人无须提供,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2. 获取方式
(1)电子邮件获取:将①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除外)发送至邮箱,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发送磋商文件(扫描件)给投标人,未按以上步骤办理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报名。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除外)。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15时00分。
2. 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响应文件,招标人不再接收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3日15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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