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鲁山县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鲁山县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10-23
河南
鲁山县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鲁山县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升级改造项目
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预算金额:750000.00元,最高限价:750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 ---- | ------------------------------ | ------------ | -------------- |
| 1 | 1 | 鲁山县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升级改造项目 | 750000.00 | 750000.00 |
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4.1 采购内容:融合平台主机4台、书记员端一体机2用台、法官端客户机6台、当事人端客户机6台等。
- 4.2 资金来源:已落实;
- 4.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 4.4 供货期:合同签定后7日历天;
- 4.5 质保期:一年。
5. 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3.3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 3.4 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纸质
3. 售价:300元/份
四、投标文件提交:
1. 时间:2025年11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开启:
1. 时间:2025年11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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