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海外地标大屏投放福建文旅宣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海外地标大屏投放福建文旅宣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XCG-350001-HZZB-20250001
项目名称: 海外地标大屏投放福建文旅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采购包[海外地标大屏投放福建文旅宣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C22020000-外事服务海外地标大屏投放福建文旅宣传项目1(项)否 详见招标文件5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4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 若投标人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税费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税费的证明材料,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 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 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 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企业划型(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本目录表格。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需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10-23 00:00至2025-10-30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13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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