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龙山派出所西街联勤警务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山派出所西街联勤警务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2025-10-28
### 项目概况
龙山派出所西街联勤警务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申请人,下同)应在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下同),并于2025年11月10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CG-2025-189;
2. 项目名称:龙山派出所西街联勤警务室工程;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274818.42元;
5. 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 建设地点:林州市龙山街道办事处西街联勤警务室(采购人指定地点);
8. 工期:30日历天;
9. 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1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提供书面承诺);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建筑业),请按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
3.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5年6月份以来在本单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和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受过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已过处罚期限或已被移出的除外)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间);
3.5 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与本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未被全国和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注册人员不足等资质异常或限制业务承接的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3.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被执行等不良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包)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8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书面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无委托除外)原件各一份;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3.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
2. 未按规定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五、响应文件开启
1. 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
###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响应文件开启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其响应无效。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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