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枸杞产业)项目绩效评价服务及2025年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枸杞产业)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监控服务项目
10月最新招标: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枸杞产业)项目绩效评价服务及2025年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枸杞产业)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监控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NXQJZ-2025-088)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枸杞产业)项目绩效评价服务及2025年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枸杞产业)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监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0000.00元,招标人为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枸杞产业)项目绩效评价服务及2025年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枸杞产业)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监控服务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枸杞产业)项目绩效评价服务及2025年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枸杞产业)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监控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枸杞产业)项目绩效评价服务及2025年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枸杞产业)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监控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8日06时00分到2025年11月0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将授权书、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部授权书)、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招标编号:NXQJZ-2025-088
2. 项目名称: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枸杞产业)项目绩效评价服务及2025年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枸杞产业)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监控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120000.00元人民币
5.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元人民币
6. 采购需求: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枸杞产业)项目绩效评价服务及2025年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枸杞产业)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监控服务。具体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50天内提交绩效分析评价报告及绩效目标跟踪监控报告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下列三项选择其中一项):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情况符合以下情形(下列五项选择其中一项):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的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小微/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分包联合体合同分包。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原件。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授权书、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部授权书)、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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