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草湖项目区新能源充电桩运营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草湖项目区新能源充电桩运营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CZBFW-2025-153)
项目所在地区: 兵团
一、招标条件
本草湖项目区新能源充电桩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昆仑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建设,完成现有19个小区、3个公共停车区新能源机动车辆充电桩及两轮电动车充电设备的接入。完成微信平台、银行支付平台、发票平台接口开发对接。完成所有设备接入和三方接口测试开发,系统进入上线运营。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草湖项目区新能源充电桩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草湖项目区新能源充电桩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分公司取得总公司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投标。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
3.业绩要求: 不作为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无。
6.其它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5年10月29日00时00分到2025年11月03日23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8日12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8日12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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